“要想要写出一个句子,就必须要把英语中的不忠结构反复从自己嘴里说出,当然不是说要机械的背,而是脑子里要想着这话改怎么说,一步一步说下来,说个几遍,知道能够脱口而出。并且不应该是单据这样练习,而应该是据语法系统形成一个簇来一起练习。
犹如韩愈学做三代古文,非圣贤之书不敢诵,非圣贤之道不敢言,如此昼夜思维,几十年寝馈其中,然后执笔挥毫,无所不合于三代文风。所谓“文以载道”,实在就是说文是思想自然的表现,“非圣贤之书不敢诵”就是竭力吸收经书中的语法。
会话不是很难的事,只要有相当练习机会。大概半年的专工实地练习,都可以成功。因为我们日常会话所应用的句极有限,日常需要的名词、口头话套总是说了又说,颠来倒去还是那些辞句。
学习英语的唯一正轨,不出仿效与熟诵,且仿效要是整句的仿效。学者最重要的,是学时必整句吞下,再整句吐出来。每日选二三句。回环熟诵。
用客观归纳的方法学习文法,即时时注意字之形体变化及其用法。在读本上,看见同类的变化,发生疑问,即求文法指示,以为解决。的了文法的指示后,又须时时在读本上观其应变,以为印证。
先将常用的成语学好,再将抽象的字代进去即可。
认生字,不应凭一次的强记,凡学一事,记一物,必经过相当的期间,丢在脑后,再来得第二第三次的经验,这种经验才不会遗忘。
但是所谓精读,也有个方法,不是临时抱佛脚,硬记下去所能成功。有四点最重要:
第一就是朗诵及朗诵之变通方式—默诵
凡字句,必求得声音之正,然后念出来。声音不正,脑中声音的印象(auditory image)模糊,必念不好。脑中的印象清楚,在朗诵不便之时,也可默诵。
第二就是体会
背诵有活法与死法之别,鹦鹉能言的背法是无认识而无用的。正当的背诵应与体会同为事,就是书上看了一句,得其句法句义,然后闭书体会其意义,试用英语说出。说不出再看书,再闭书,再体会,再尝试,这是正当的背诵方法。譬如我们看见一句I want to see if the bird is dead ,知道这see if的成语是很有用的,就闭书体会这个意思,看看传达得出来否。用这方法,无论读何书,都可凝神体会,默诵,自己试说一次,这样读书易得益处。但是读音必清楚,不清楚就不易默诵,因为缺少那字句的声音印象。
第三以成语或全句为主
譬如单记sharp字很难,学者最多在心中“sharp ---sharp –sharp –s-h –a –r –p –sharp 尖利”念了几遍,然而因为缺少联想的内容,这五分十分又便忘记。又如学claw 字,学者心中claw –c –l –a –w –claw 这样念,也觉得吃力而无意义。但是如这样念一句The woodpecker has sharp,同时可学claws,woodpedker,sharp,claws三字,三字又各有实在联母的关系,记起来就省力。有时不必全句体会默诵,只须默诵有用的半句或一部便可。
第四(最重要)明白字的用法
所谓咀嚼,就是把字义用法精细的咀嚼出来。从前有学生来问我某字之义,我正答一中文译语,而尚未讲下去,他已满足走开了,这种学生,英文一世也念不好。譬如某人的演讲冗长无味,英文叫做tedious ,学生来问,我说tedious是“讨厌”,学生满足回去,启一隅不以三隅反,后来做出论文,说在电影院看见前排一对男女卿卿我我的蜜语,甚觉讨厌,就写了一句I felt very tedious.这种人读书不精,永无好成绩,犹如不通的熟师,一世考不得功名。因为我们细把tedious 的用法咀嚼玩味一会,知道(一)冗长无味之演说书籍科目功课叫做tedious,(二)刺刺不休的人也可说是tedious,(三)事情麻也叫做tedious
对于语法,要精细地观察,观察书上不懂的地方,再查阅语法书,系统地学习。然后对于成系统的东西,反复诵读,直至能够脱口而出。”
就是看英文书,不懂的地方要找语法书,找到这个体系以后,对这个体系进行反复的练习,达到脱口而出的效果。同时对于已经能读懂的东西,也要加以练习,因为能读懂,只能说明这个地方现在已经是你的passive knowledge了,要想成为active Knowledge,还是需要反复练习的。并且注意练习的目的,无非就是知道词语在什么地方适用,某种意思如何用英语成语来表达。
所以我们就可以得出结论:学英语,最快的方法就是看近一些的名著,既可以达到了解知识的效果,又可以在其中学习英语。要想成为一个系统,可以这样做:读原著,查字典,查语法,总结段意,逐字翻译成中文,再重新翻译成英文。最后主要练习不会的词,不会的语法簇,以及在翻回英语过程中发现的不会的表达方式。当然平时背汉译英方向的英语词汇以及词组也是很重要的,这样就可以更加注意某些词语在文章中是如何用的。
再加几句,我写完这篇感悟以后又接触到在过去几年学了四门语言的那个人。他强调要想流利地使用一门语言,就要强迫自己用这种语言思考,而不是将这种语言和母语来回翻译(比如说看见某个句子,必须要想中文意思才能理解),不然就成了翻译者,而非语言的使用者。我爸的母语是蒙古语,每次我叫他把我听到的蒙语翻成汉语,他总是要想一会儿,有时候甚至找不到合适的词来翻译,蒙语汉语两种语言他说的都不错。但是又不得不不承认,在初学语言的时候,用母语来表示要学的语言的意思,的确是一个很好的媒介,能很快理解单词的意思。即使想用英英字典,也不要一上来就用韦伯斯特,用《朗文当代英语词典》应该不错,因为这个词典貌似是用两千基础词汇表达各种意思……要是有的英语意思看不懂,就得结合中文意思来理解了,就比如说“轴突”这种词,用英语解释那么一两句,是很难理解它的意思的吧……但是一查中文,以看是轴突,学过高中生物的人一下子就懂是什么意思了。然后再结合着英语解释,看看人家是怎么用英语表达轴突是怎么干活的~~
上面讲到,如果学会一种语言的基础词汇(具体多少应该看语言而定),一般能认识一篇文章的70%的词汇;再学多一点,增加10%;再学就增加4%(不同语言可能这些数字会有不同,但大体就是这么个意思),所以基础词汇很重要,并且这里指的基础词汇一般都是一些很具体的,可以用图片来表达其意思的词(apple啥的),用图片学会这些基本词汇的意思之后,应该可以用英语表达一些稍高级抽象的词汇,这样也可以达到用英语思考的目的。